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测绘管理条例》(1995年6月通过,2005年5月修订)第十六条:“向单位或者个人发放的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海域使用权证书,应当附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测绘的权属界址图和平面图。”第十七条:“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申请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的,申请单位可以向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也可以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转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巨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源野登记事务所。
四、服务对象及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请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
八、办理时限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巨野县源野登记有限公司。
2.电话咨询:
依申请服务
直接提供